我的老師,以前常提醒我,在選擇癌症病人病人的「有效治療」時,也要注意藥物的花費。
月花百萬,顯著多活八個月,但沒有盡頭的一直吃。
「這種藥會讓病人:先家破,後人亡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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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療肥胖,可能會先家破,後放棄
肥胖雖然跟癌症不一樣,不會馬上人亡,但卻跟這些標靶藥物有著一樣的特點:「停了,就要承擔復發的風險」
但是全世界的醫師都遇到一樣的問題是:「沒停,病人經濟根本受不了⋯⋯」
如果一直堅持讓患者吃滿劑量,常常沒多久病人先投降,直接就不來醫院了。
家裡需要錢,孩子需要錢,我胖點就算了⋯⋯
這在台灣有,在澳洲也很多。
所以,臨床醫師們開始嘗試,到底是沒吃到劑量就沒效,還是少吃一點有效就好。
這場演講告訴我,是後者!
可以少吃一點藥,有效就好
「有吃就好,多少不重要,最低劑量維持!如果真的有特別想吃的時候(比如女生月經來之前),那再加額外的補充劑量就行」
也因為這樣,從澳洲回來後,我的用藥原則就改了。